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

正義

早先在書裡看到這個詞,有感而發。

何謂「正義」?甚麼又算是「邪惡」?自古以來便沒有定論。只是各人角度與價值觀的不同,根本沒有準則。對與錯原是一體兩面,同一件事物,正面還是背面或是側面只有在看的人在自己心中理出個觀念,在其他人眼中可能相差十萬八千里,不過沒有任何一個人錯,他們所看到的都是同一,但各自心中所形成的形體卻有差異。奈何這個世界不止一個人,而且不會非黑即白,所謂的「大同世界」,即使在想像中也自覺是妄想之談。

正與邪本來便是對與錯的延伸,每個人做每件事總有他的理由與動機,而且必定認為正確,所以在第三者眼中的所謂該或不該只是觀察者用本身的價值觀套在其他事物上,和當事人本身可稱得上是完全沒有關係。專制暴君殘虐人民,恐怖份子惡意殺戮,這些都是邪惡行為嗎?在被害者心中,在第三者眼中,在衛道之士口裡,這當然是邪惡之極。不過,必須知道的是,在實行者的思考模式當中,他們的一切行為跟一般人吃睡拉沒有兩樣,都是應該而且是當然的事,其他人雖然不能理解,但他們便是本著自家的傳統或理念而行。正如人們都不明白為何滿清婦女要纏足、宗教之間要衝突一樣,只有當事人才會「明白」箇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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