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3日星期四

不可一‧不可再

這個標語相信大家都熟悉不過,有鑑於近年青少年濫藥情況之嚴重,政府才推出了這個配合多方面宣傳的標語來警醒廣大市民不論軟還是硬,毒品為人們帶來的禍害。

但毒害這回事,可不是只會在一個地方「病發」,不同層面、不同程度的「毒」正在其他地方「復發」。


自上年的四川大地震,重建工作在不知道完工日期為何的情況下不斷地持續著,而當時發報「豆腐渣工程」事件的主人翁譚作人則是持續地被扣押著,而扣押的理由是被控以「洩漏國家機密罪」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可還真大。先生的「洩漏國家機密罪」是來自他揭露「豆腐渣工程」所致,但原來「豆腐渣工程」是國家機密的話是否意味著國家對這一切全都知情?如是的話真可謂罪大惡極!如不是的話,那麼洩漏了的所謂國家機密是否代表「某些官員及幹部因個人操守問題而將公帑中飽私囊並引致相關工程被迫就著成本的縮減而偷工減料所以不堪四川的一震所造成的嚴重人命損失」這個極具指責性的「國醜」?「家醜」也不得外揚的中國社會,如果將「國醜」宣於全世界眼前是何等的大逆不道!事已至此,加諸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已經是比較克制的做法,我想他們如果不是礙於國際的視線,「莫須有」應當是本來的罪名吧。

原來醜事真的會越挖越臭。先生所揭之事本來便只是中國政府貪污腐敗的冰山一角,平常的話必被當局以各種手段壓制報導,只因今次傷亡實在嚴重被世界關注才動不了讓人隨便看。接著造假運動會轉移了大家的視線,「幕後工作人員」當然把握時間「趕工」囉,在大家有空回頭看前便完成了「確認疑犯」的所有程序,原來我國也有具效律的一面啊。這樣還沒完。既然有人含冤,便會有人繼而挺身拯救,也當然地:多名辯方證人不獲批准出庭;法官本身不斷打斷辯方律師陳辭以致拒絕譚作人的最後自辯;內地藝術家艾未未在往法院替先生作辯途中被自稱公安人員毆打以及無理扣留於酒店內;本記者被穿著公安制服但沒有証件的自稱公安人員扣留並在無搜查令的情況下以翻找「違禁品」為名卻以拖延時間為實的阻撓記者們到法院做實時報導;逃亡在外的前學運領袖王丹公開表明要冒被扣押之險也要以辯方證人身份替先生討回公道,但當局還沒有任何回應。

這麼一連串事件,腥臭之濃烈早已蓋過了上年今日「偽開放態度」所帶來的褒奬,當局為何要為這個引致民怨沸騰的燙手山芋而動作多多呢?需知道這些都尤關國際形象問題,難道當權者認為只要能令民眾「富起來」便功德無量?頂著社會主義帽子的人即使走在資本主義的路上也不會明白本身的存在意義,可況是一直患了自我陶醉病幾千年的黑髮棕眼黃皮膚。
這次司法事件還只是序幕階段,「罪」與「罰」還未有定論,民眾的反應還是未知數。如果當局還是一意打壓不如己意的人或事,後果或許真的會變成「顛覆國家政權」的情況,但所謂煽動者的身份可能變成自認站在權力上位的人。不過期望這類人有所頓悟可能有那麼一點難度,因為他們常時習慣了為不悏意的人和事說「不」,但更習慣向自己的過錯說「不」。

這麼荒謬的事情,真的「不可一.不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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