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謊話

早前的「大話天王」事件在娛樂圈引發了不大不小的風波,眾當事人有的開心承認,有的低頭認錯,也有的繼續「我有我風格」,雖然所發生的事實際上應歸類為喜事,但也不盡得到「喜」的結果。
三件婚事,小姐的應該不算是謊,因為才發生不久,根本不知道她打不打算公開;先生向來不喜歡公開自己的私生活,遇到訪問時大都三緘其口、顧左右而言他,不置可否的答問嚴格來說是否能被立為謊言真的很成問題;先生則是多年來的一貫否認,直至「人證」、「物證」俱在才不得不來個伏首認錯,從事實上來說他從前所說的我想才能算是謊,即使有後來才傳出的玄學「苦衷」。

誠然,任何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是大眾的「關注」焦點,上至國家元首下至三四五六線小明星,但不論關注者與被關注者都有其共通點,便是現今社會所推崇的所謂人權。
在這裡,被關注者的人權是每個人的小小人生自由 -- 即保護與保障個人隱私的權利。除了國家元首或政要等的健康所引致的管治問題或任何領導人繼承者所引致的政局穩定問題這等應該有透明度的事外,下至個人喜好上至人生大事等等的「私事」都應該享有公開與否的決定權。但關注者的「人權」則建築在大眾傳媒所言的「知情權」上,雖說「事無不可對人言」,但把這個權利「伸張」的人(們)有否濫用甚或玩弄?以道德為名的聖光來掩護挑引甚或煽動群眾壓力來迫使被關注對象的投降會否只為了或多或少的商業利益而玩得過火了點?
演藝業人士沒有如當權者的權力或能力去阻止或防止濫權者的「追擊」,只能靠傳媒的自律與正確職業操守去「網開一面」來保點私穩,風光的背後也不能說沒有一點點的悽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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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記者在內地工作時被當局阻撓的情況又趨惡化,從前只是(只是!真悲哀…)時有推撞、阻止拍攝或沒收錄像等,但今天看到的是無理扣留、毆打以至誣告罪狀…去年主舉奧運會時的有所改善態度原來不過是使人產生無謂幻想的刻意演技。
記者被毆在現今的文明社會裡本應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但在有數千年文化作背景的舞台上,在自古以來稱為「禮儀之邦」的土地上,在自稱有飛躍進步的泱泱大國裡,卻發生了這麼多而頻的不文明事件…更甚者,「惡人先告狀」的當局發言人更聲稱該等記者因為涉嫌「煽動群眾」在先,執法人員使用適當武力加以阻止在後,等等等等都是情有可源而且行動正確…在人證(被害記者)物證(當時被拍攝下來的錄像)俱全的情況下,怎可能有這等言論?試問手無寸鐵的記者們哪會在有粗暴前科的主人屋裡,在公安與武警的監控狀態下,出言或出手去「煽動」民眾?螻蟻尚且偷生,記者們到那個地方是工作還是去「找死」?在這種明而瞭之的情況下還說出扭曲事實的話才真真正正的在撒謊,而且是抬頭挺胸的自詡正義般說,我只想到厚顏無恥四個字。

倪匡先生說得好,資訊自由只在極權國家抬不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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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可能有無法明言的苦衷,但也有可能只是人性黑暗面的一例。是非不得以也好,是蓄意而為也罷,善意或惡意的謊在現今人與人之間的交際關係中竟有一席之地,是悲哀還是無奈真的不能一言以敝之……誠如sir詹瑞文一言:這個世界不可能沒有謊言,假使真的有沒謊言的世界,哪只會在「童話故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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